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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「城中城」大火燒出台灣貧窮及建築物安全問題,政府責任在哪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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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「城中城」大火燒出台灣貧窮及建築物安全問題,政府責任在哪?

台灣高雄老城區鹽埕區「城中城」大樓14日凌晨大火,造成至少46人死亡,40多人受傷,震驚全台。

台灣三十年內第二起嚴重火災傷亡

高雄城中城火災

    高雄城中城火災

高雄警方早上把一男一女上銬解送高雄地檢署接受偵訊,目前被檢警列為此次大火重要關係人。台灣媒體報導稱,涉案男女是一對情侶,為該大樓一樓住戶,一樓是此次大火起火點,兩人疑似在案發前爭吵,起火原因可能是「檀香餘燼」。

台灣輿論除了調查起火原因及咎責之外,此次重大災情引起有關貧窮族群的居住安全問題。

批評者稱,經濟弱勢的人口住在高風險建築,存在全台灣多年,每次發生意外傷亡都很嚴重,也是公共安全問題。但是地方及中央政府,還有房東等礙於法令及自身利益,無人願意大刀闊斧出面解決。

高雄城中城
高雄城中城

從事設計工作的高雄當地民眾Cain Chang對BBC中文說,自己幾十年前曾在該大樓短居過,當時短暫繁華過的大樓已開始沒落,租金特別便宜,成為社會底層與地下交易交雜的場所。

高雄城中城
高雄城中城

「我很淸楚,消防設備法規的保障與執行對於這樣的地方,根本是遙不可及的奢侈品。這邊的居民也一直不被公共部門或民意代表重視,甚至,連稽查、執法的價值都沒有。希望這幾十條人命,可以促使政府對於社會中其他類似的社區,不再麻木以待,」Cain Chang說。

高雄市長陳其邁在記者會上鞠躬道歉,強調政府不會迴避責任,並成立調查小組檢視日常行政管理有否疏忽,和檢討現行消防相關法規。台灣行政院長蘇貞昌向媒體說,事發後他有南下高雄災區,他對於民眾傷亡非常不捨,「並要求現場要完整保留好,責任也要查究清楚。」

高雄市長陳其邁
高雄市長陳其邁

台灣內政部14日發出新聞稿表示,已經發函要求全台各地方政府即刻全面清查並盤點「高風險建築物」,並針對這些建築研擬消防安全計劃,執行分類分期改善計劃,維護公共安全。

​高風險建築物

「城中城」大樓有約40年歷史,是幢地上13層、地下2層的商住混合大樓,地下1樓及2樓未使用,地上1樓至5樓廢棄中,7樓至11樓約有120戶住戶。

位於高雄城西老社區鹽埕,城中城在數十年前是高雄市繁華的百貨公司、電影院,餐廳混合的商業大樓。但隨著該社區沒落,城中城裏面的舞廳及歌廳廢置,其他樓層劃分出120戶收租套房(類似香港㓥房)單位,住民多數為獨居老人或低收入戶人口。

因為住戶繳不出大樓管理費,因此大樓沒有設立「管理理委員會」綜理大樓安全等相關問題,多半依靠當地里長及慈善團體協助。

近年來,曾經靠著繁榮的高雄港崛起的鹽埕區力圖轉型,台灣知名的「駁二園區」入住,都市更新計劃啟動,被海洋及愛河圍繞的鹽埕區成為高雄房市熱點之一。因此,城中城雖然因為破敗的樓層被污名化為「鬼樓」,但大樓周遭許多新的高級大樓建築開始啟動。

曾經風華的高雄城中城 圖 台灣記憶
曾經風華的高雄城中城 圖 台灣記憶

在當地經商多年的許先生向BBC中文說,「那邊就是比較灰暗的大樓社區,感覺都是年紀大及經濟能力不佳的市民住在那邊。我都覺得因為對面要蓋大樓,這種老舊建築加上弱勢居民的組合會影響未來當地房價。」他說。

曾經風華的高雄城中城
曾經風華的高雄城中城

相關法令欠缺問題

此次悲劇,雖然台灣檢警不排除是人為因素造成。但是,台輿論已經開始咎責並指出,除了城中城之外,全台各地仍有許多人住在一半廢墟一半出租的危險大樓裏。這些老舊建築,缺乏管理機制,也沒有相關法令嚴格稽查安全問題,一不小心就會釀成重大災害。

以城中城為例子,據台媒《聯合報》說,高雄市工務局曾調查說該大樓因商場停業後便未做商業使用,「因此不在建管單位列管名冊內,又因是低於16層的建物,也無須進行公安申報,以致無法可管釀成嚴重意外。」

高雄市消防設備師公會理事長嚴順福向台媒解釋,之前該大樓已被發現消防設備有缺失,但礙於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立法前的老舊建築,可能沒管委會,就無管理權人負責改善。「這麼大的建築,如果已涉及消防公安,該修法就應修法,不應以法律不夠周延當借口。」

該社區的里長則向媒體訴苦稱,因為該大樓沒有管理委員會,一直都靠著慈善團體與人士協助維繫該大樓安全,每天一直都有跟住戶聯繫,確保在大樓內的獨居老人的健康安全,尤其許多老人都鮮少有親友探訪,今年夏天才集資將每一層樓都設有若干滅火器,但意外還是發生。

圖片

台灣「雙北老屋改建發展協會」理事長胡偉良在台媒公共電視說,根據統計,近年來台灣發生火災多半是老舊建築,而現在人們用電電量很大,容易造成電線走火,而當時台灣法規對於建築材料,沒有規定要防火,碰到火災就很容易燃燒。

他說,「很多老屋結構也很危險,本來就應該改建。但因為法規,還有施政單位思維問題,使改建很困難。」

高雄在地的立法委員管碧玲說,對於建築廢墟管理的相關法令仍然不足,身為立法者十分慚愧。

台灣內政部表示,將修法「強制要求既有建築物也要設立管理組織,並由消防署與營建署將檢視現有法規,要求老舊建築物應成立管理委員會,確保維護消防安全,並清查復合式建物消防安全管理。」

此外,這起大火也再次凸顯台灣貧窮人口的居住問題堪憂。許多批評指出,台灣政府雖然開始建造社會住宅給弱勢族群,但是租金對後者來說仍然偏高每月租金至少一萬新台幣起跳 (約356美金),他們只能被迫去居住安全堪慮的違章建築,租給低收入戶的市場因此持續存在,讓房東不願意改建房屋,造成惡性循環。

社會福利團體「芒草心」李盈姿則呼籲台灣中央及地方政府應該做好資源分配,讓弱勢者能拿到領補助金去租安全的住所,讓他們在租屋市場上比較不會被排除在外。

資料來源:BBC 中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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