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5位大法官今年底將全由蔡總統提名? 張其祿:前朝破壞的制度繼續承襲?司法制衡何在?
記者許家源/台北報導
今年九月底即將有4位大法官任期屆滿,總統府已表示,將進行大法官提名程序,蔡英文總統核定成立「(民國)112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」,將由副總統賴清德任召集人,協助總統提名四位大法官人選後,咨請立法院同意。以此來看,當前立法院多數席次由民進黨掌握,蔡英文總統成功提名新的4位大法官機率大幅上升,屆時15位在任的大法官都是蔡總統提名,恐有司法制衡功能喪失的疑慮。
依據中華民國憲法,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,不分屆次,個別計算,並不得連任。但並為院長、副院長之大法官,不受任期之保障。中華民國九十二年總統提名之大法官,其中八位大法官,含院長、副院長,任期四年,其餘大法官任期為八年。大法官肩負憲政守護者與人權捍衛者角色,行使職權攸關人民基本權利保障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。為使大法官任期順利銜接,維繫國家憲法機關正常運行,蔡英文總統將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,提名4位大法官人選,並預計於立法院本會期咨請同意後任命。
對此,民眾黨立法委員張其祿表示,大法官有司法專業及獨立性,具解釋憲法、解釋法律及命令、審理總統或副總統彈劾案及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四大功能,是民主法治國家相當重要的「check and balance」制衡力量。而大法官的任期設計,原是任期八年、不分屆次、個別計算及不得連任的交錯任期制,就是為了避免總統過度把與自己立場一致的大法官留任,失去對總統權力的制衡;當時馬英九前總統於任期內,強行以總統令將其中5名大法官(原受到立法院杯葛、轉任,重新提名後補充上任)任期訂為8年,任期交錯的制度因此受到破壞。前朝破壞的制度,難道蔡總統要繼續承襲?
張其祿說明,大法官的政治性比一般法官、檢察官來高,在司法上具權威性,因憲法法庭可審理總統、副總統彈劾案件及政黨違憲解散案件,對審裁判定讞的個案,大法官們可進行「裁判憲法審查」,10名大法官出席評議、8位同意就可進行憲法裁判。因此,若大法官全數由同一總統提名,其立場、獨立性及公正性就易受到質疑,喪失制衡能力及公信力,甚至淪為黨同伐異的工具。
張其祿指出,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為例,由首席大法官加上8位大法官組成,由總統提名後經參議院同意後任命,因為大法官為終身職,除非被國會彈劾、退休、辭職或被定罪否則不會離任,因此不會一時大量出缺,不但避免單一總統完全主導最高法院,更保障了美國大法官在位時,能堅守獨立、專業及公正性職能。所以,美國每一席的大法官提名都會引起社會關注,成為兩黨政治角力焦點。美國大法官對社會影響力也很大,例如原本1973年美國最高保院以判例保障女性墮胎權,而在2022年因最高法院保守派占了大多數而做出新判決,使墮胎權不再受到美國聯邦政府保障。
張其祿總結,對於馬政府前朝留下的憲政、司法亂象,號稱「民主進步」的執政黨蔡英文總統應該設法解決,而非繼續承襲失衡的制度,留下憲政僵局給台灣民主社會,甚至繼續埋下將來發展出極權政治的隱憂。